校内各单位:
周洪宇华大卓越人才奖由华中师范大学校友周洪宇先生发起并出资设立,旨在奖励我校师生在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卓越成绩,激发创新与创造热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全日制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留学生。
(二)年龄36周岁以下的在职在岗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本奖项为综合性奖项,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学术科研、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同时奖励在学术科研、教育教学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青年教师。
(一)本科生
上一学年必修课、限选课无不及格课程;在校期间,无违反校纪校规的记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在省级以上专业展览、比赛中获个人等次奖;或在省级以上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参与环保卫生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弘扬社会正义活动中表现突出并产生积极影响;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认定的发明专利。
(二)硕士研究生
上一学年考试成绩80分以上科目占所有科目85%以上;文科硕士生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且有1篇在CSSCI期刊上公开发表;理工科硕士生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且有1篇在“三大检索”(SCI、EI、ISTP)源刊上发表(以检索报告为准)。论文必须署名为华中师范大学且为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论文视同为学生第一作者)。论文发表时间为2015年1月——2016年9月。
(三)博士研究生
文科博士生在CSSCI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理工科博士生在“三大检索”(SCI、EI、ISTP)源刊上发表(以检索报告为准)3篇以上,署名为华中师范大学且为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论文视同为学生为第一作者)。论文发表时间为2015年1月——2016年9月。
(四)教师
热爱教育事业,严谨治学,努力教书育人,教学效果好。文科教师在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4篇以上,且至少有1篇为学校认定的权威期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署名为华中师范大学且为第一作者;理工科教师在“三大检索”(SCI、EI、ISTP)源刊上发表(以检索报告为准)4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署名为华中师范大学。论文发表时间为2015年1月——2016年9月。主动、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坚持在教学第一线;认真进行教学研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努力从事教学建设(含课程建设、教材和教学辅导材料编写、实验、电教、课程网站建设等),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书育人和教学研究等方面都取得优秀成绩。凡在本学年中出现教学事故(如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擅自调课等)或在有关教学环节中违反教师工作规范者,不得参加本学年教师奖的评审。凡本学年所讲授本科生课程所得评教分数位于全校(或所在院系)后10%者,不得参加本学年教师奖的评审。
三、奖励名额与标准:
学生4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留学生各1名),奖金8000元/名;教师2名(文、理科各1名),奖金10000元/名。
四、评审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周洪宇华大卓越人才奖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单位,由单位各遴选1位师生候选人,并将学生申请材料送至学工部资助中心王老师处(学生事务大厅10号窗口,67865161),教师申请材料送至合作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刘老师处(老图书馆三楼304室,67863910)。参评人员需将个人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的复印件附后,其中SCI、EI、ISTP收录的文章需要提供检索报告(在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注明级别,理工科类被检索的成果需注明影响因子),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
(二)学工部与合作办初审,分别确定学生奖与教师奖候选人,汇总后向周洪宇华大卓越人才奖评审委员会推荐获奖名单,经审议后在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上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jyjjh@mail.ccnu.edu.cn。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办涂老师/刘老师:67863910。
学生工作部
国内合作与校友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