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16]26号)文件要求,全校各单位对“小金库”情况进行了初步的自查自纠,从总体情况来看,还存在部分单位未如实上报或漏报的情况。
经学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针对重点项目开展“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重点自查项目包括:研究生复试及各种考试收费、房屋场地出租出借收入、虚列开支套取资金情况和其他收费的情况等。请校内存在未如实上报或漏报的单位于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17:00前将《“小金库”重点项目自查自纠报告表》(见附件)报学校办公室317室。学校将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报告材料和掌握的有关线索,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特此通知。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12日